【認罪候判】涉包圍大興行動基地 25歲男認非法集結等3罪候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6/07 14:56

分享:

分享:

25歲青年2019年包圍大興行動基地,今(7日)於區域法院承認非法集結等3罪。法官押後至6月16日判刑,被告還押候判。(資料圖片)

2019年10月屯門有市民嗅到刺鼻氣味不明氣體,遂發起包圍大興行動基地要求警方解釋,事件中多人被控,其中1名拆鐵欄及起路障的25歲青年今(7日)於區域法院承認非法集結等3罪。法官押後至6月16日判刑,被告還押候判。
 
案情指,案發前一至兩天有人指警方在行動基地範圍內進行催淚氣體訓練,導致氣體洩漏,因而號召群眾包圍大興警察行動基地。即使警方已澄清無進行有關訓練,但案發當晚仍有約200名示威者在行動基地附近良運街的一帶集結,大喊辱警字句及向行動基地內的警員照射雷射強光。

警方其後舉藍旗警告他們正在參與非法集結,約於9時半,有示威者拆除行人路圍欄,將圍欄及鐵馬等搬出馬路架設路障。

被告當時連同大批黑衣人強行拆下金屬圍欄,並搬到馬路,隨後以頸套蒙著下半面,之後舉起雨傘遮掩其他人拆欄。被告跑進建生邨商場後被警方拘捕,被搜出5個口罩及手套。

被告鄧皓仁(25歲),報稱為兼職銷售員。鄧承認非法集結、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共3罪。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0月30日,在屯門大興警察行動基地的公眾地方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,管有適合用作非法用途的工具,管有1包膠索帶及違反蒙面法。

HKET TV健康台由專家拆解食物安全及都市疾病,即看:https://bit.ly/3cNFwr7

實時追蹤香港新冠肺炎確診者住所/出現地點,立即下載經濟日報App:https://bit.ly/2JdOaiS

記者:陳卓欣